辩论评审标准的多元与一致
首先,我认为新国辩的评审标准和赛制设计依旧是处于高水准的。
每个评审在比赛之前都会提交一份自己的评判标准。它的意义是告诉参赛队伍,不同评委基于个人经历阅读和审美给出的标准是多元的,可供参赛队伍选择的。如果参赛队伍在赛前就不能接受某些评委的评判标准,是可以跟主办方申请ban掉他的,请注意,是赛前。
但是,的确,我们所有辩论赛都匮乏一个赛后申诉的渠道和方案。想简单些,就是努力寻找所谓黑幕来攻击评委人品。但是,除非你能拿出评委与某参赛队勾结的证据(无论是金钱或者私人关系),基本上黑幕说都比较荒诞。
那么我们想复杂些,一个合理的申诉应该是怎么样的?这就是我接下来提出的一个个人理解:看同一个评委在同一个赛事的全过程中有没有遵守他提前写出的评审标准。当然,这需要申诉队伍看完该评委的全部评审标准和全赛事的所有评判,比较花时间和精力。但是,起码所有信息都是可以公开查询到的,具备操作的可行性。
第二,赛制优势能不能我命由我不由天?这是我跟汪有聊天的时候,他给我普及的围棋圈先进经验:围棋先走的一方有优势,要扣除七目半再来比较;辨论后结辩有优势,应该扣百分之5的票,当然这个数字比例可以商量,甚至可以请双方队伍来竞标——看谁愿意花最多的票数来争取这个后结优势。
最后呢,是我的私货:我认为即便是心证裁也有不同的心证标准,这是恰恰是心证裁最有趣味也最公平的地方。有些心证裁是自己心证多的判赢;有些心证裁是需要自己脑补多的判输。我是后者,因为我会把我脑补的部分归功于自己,我自恋!大家只要填写标准的时候写清楚自己的心证标准就好,问题不大。
我很久不做评审了,的确是体力不支持,自己打比赛还能站起来一会儿,别人打比赛我全程坐着腰疼,突然站起来我怕双方辩手以为我如坐针毡如芒在背如鲠在喉了……
偶尔会看一些比赛视频,江山代有才人出,此为中老年人的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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