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iceMan吻奶珊 26-01-25 15:27
微博认证:动漫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明知故犯?纹身女生状告学校败诉。

职校新生因纹身被开除学籍,起诉索赔15万,法院:校规已写明。

一名15岁女生被职校录取,谁知都已经开学了,却被老师发现她有纹身,当即通知学校把她开除学籍,女学生恼羞成怒将学校告上法庭,向其索赔15万精神损害费,但这次法院站在了学校这边。

这件事还得从小李初中时说起,那时她觉得纹身挺酷,和朋友一起在胳膊上纹了个图案,父母知道后坚决要求她去洗掉,但小李觉得洗了也会留疤,索性留着,父母拗不过,只能随她去。

后来她被一所职校录取,这所学校在招生简章里明确写着:有纹身的学生不予录取,当时小李没在意,报到时穿着长袖衣服,纹身没被注意到,就这样顺利入了学

开学后,学校组织统一检查,小李胳膊上的纹身被发现了。

校方态度坚决:必须开除学籍,立即离校。

小李觉得委屈:既然规定不收有纹身的,为什么当初录取我?现在我都交费入住、和同学熟悉了,才说要开除,这不是出尔反尔吗?

学校解释说,录取时小李有意遮挡,加上审核疏忽,才成了漏网之鱼,但校规就是校规,如果这次破例,以后规定就形同虚设了,学校是学习的地方,不是展示个性的舞台,这条规定从建校就有,并非针对某个人。

小李母亲赶到学校,一边道歉一边承诺马上带孩子去清洗纹身,希望学校能给次机会,但校方坚持开除,以儆效尤。

小李不服,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索赔15万元精神损害费。

她的理由是:录取通知都发了,家里还为此请客庆祝,现在被开除,自己和家人在亲友面前很没面子。

法院审理后认为,学校在招生简章中已明确告知不录取有纹身者,小李应当知晓并预见到相关后果,校规面前人人平等,最终驳回了小李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事在网上也引发了不少讨论:

有人觉得,有没有纹身不能直接判断人品好坏,学校处理得有些草率。毕竟纹身已经存在,可以给个改正的机会。

也有人支持学校:规矩就是规矩,提前说清楚了,自己明知故犯,就要承担后果,学校没说有纹身就是坏人,只是执行既有规定。

说到底,这就是一个规则的问题。

学校提前白纸黑字写明了要求,小李和家人报名时应当知晓,明知自己有纹身不符合条件,仍选择报名并被录取,这本身就有侥幸心理。

规则的意义在于执行,如果因为“已经录取”就网开一面,那规则就失去了严肃性,对其他守规矩的学生也不公平,学校的管理威信也会大打折扣。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件事也给所有学生和家长提了个醒:选择学校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招生要求;面对既有规则,不要总想着“例外”。

特别是未成年人,在做类似纹身这种有长期影响的决定时,还是要多听听家长的意见,考虑后果。

发布于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