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振宇、脱不花、快刀青衣三个人开始创业的时候,约定了一个协议,今日读来,甚是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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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未来,我们三位公司创始人约定如下:
1、不从事和公司业务无关的工作。在公司之外,不投资、不参股、不顾问任何其他可能分散自身精力的项目。
2、不获取公司之外的劳动收入,包括演讲、授课、咨询等社会活动。
3、任意两人如果觉得第三人不学习、不进步、不勤勉,可以随时要求他退出公司。退休、长期休假,或因任何原因导致不能在公司全职工作,应自觉退出公司。其所持股份交由其他两人决定。保留部分的份额和交出部分的对价,也都由其他两人决定。(此约定的执行,应遵守公司法相关规定并取得股东会审批。)
4、三人亲属、子女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公司业务。
5、难听话直接当面说,始终作为一个高度共识的价值观共同体去行动,不在当事人不在场、或任意第四人在场时表达对当事人的反对和批评。
6、保持开放,随时吸纳对公司发展起关键作用的候选人加入本合伙人团队,并一致同意,可共同让渡合理的股权比例给予新人激励。
本约定时效: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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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业的过程中,很多项目其实是在能力范围里完全可以做成的,只是没有投入运营。
很难接受三心二意、不上不下的感觉,事情排布开来占了注意力内存,但因为没有投入足够的精力,连行业的一般水平都达不到,搞来搞去,除了浪费时间,也就得到了一些教训。
事情要做,就是力压一孔,做到行业顶尖水平,这才是有意义的体验。
#娄娄的创业复盘#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