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社会矛盾都被藏起来了。今天热搜上这个#女子怀孕收男友15万彩礼后不和要退婚#粗看没有任何特点,但是你要是昨天看热搜,就会知道这件事情的原标题是#男子借钱付彩礼被女方告强奸#,整件事情是男方支付彩礼给女方后,约定结婚。接着女方认为男方出轨,拒绝结婚。本来应该退彩礼,但是女方选择了告强奸。结果警方审查三个月之后撤案,男女关系彻底破裂,接着就是打官司。
为什么本来要结婚的小夫妻会选择告强奸来解决问题?
因为这是唯一一种可以让女方彻底不用退彩礼的手段。我国这些年所有暴力犯罪都在下降,只有强奸案激增,而且多集中在男女朋友和夫妻之间。原因就是这些年的一个“司法创新”,男方被扣到看守所里之后可以谈和解,用放弃财产来换取女方的强奸谅解,就可以只缓刑不坐牢。
类似案件大家在热搜上看过很多了,只不过是每次话都讲一半,大家有些莫名其妙而已。
这样的情况对吗?
所有有法律常识的人都会觉得不对,甚至会对现在诬告强奸不用担责的现实产生不满。但是看矛盾本质,类似问题还是一个经济问题。
女方告强奸,提出的是一种女方吃掉所有争议财产的模式,而不是过去我们主张的把财产分配交给法官。让法官来定,女方要退多少彩礼。
类似的问题在离婚财产分配上尤其突出,很多女孩子都对分配不满。原因很简单,离婚分配的主要是房子。要是法官不判男方强制出售或者法拍房产,就没有什么现金可分。我这几天写V+就是针对这类问题。
一些女孩子就会提问,正常离婚,财产大头的房子还是归属男方,她只能拿到几十万。朋友介绍她找到了一个律师,律师给她提议签订风险代理合同。预计就是财产全归女方,然后律师拿走一大笔的费用。这女孩子上网查了,离婚案不可以风险代理,所以她就想,是不是存在她先签订合同,律师帮助她把男方全部财产都拿走,接着她“依法”不支付律师费的可能。
但是有经验的人心里都明白,所谓的全部吃光,能做的一般都是靠婚内强奸。真那么做,你到最后能不付律师费的概率极低。而执行房产所需要的执行费用,里面大头多数时候也不是律师拿的。
这背后的矛盾拿出来讨论下,让大家都明白,也不是一件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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