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董事长上门打人被拘3日#国企董事长上门打人:权力傲慢下的法治警钟
太原酒厂董事长荣某锋因80万货款纠纷,带人上门殴打合作方负责人,最终仅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300元的处罚。这一事件之所以引发舆论哗然,本质上是国企高管的身份与暴力行为形成的强烈反差,以及公众对“权力变现”和“以势压人”的深层焦虑。
从事件经过来看,荣某锋的行为并非一时冲动的个体冲突,而是一场有预谋的权力霸凌。在索要货款未果、被合作方威胁举报后,他随即发送威胁语音,并带人上门施暴,本质上是想用暴力手段压制对方的维权诉求。这种“用拳头解决问题”的逻辑,暴露出部分国企管理者对法治的漠视,以及权力在手时的傲慢心态。更值得关注的是,事件背后的80万元货款拖欠问题,折射出部分国企在商业合作中的强势与失信,而暴力行为则是这种傲慢心态的极端爆发。
3日拘留、300元罚款的处罚结果,进一步加剧了公众的质疑。尽管警方的处罚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但这样的“轻罚”与荣某锋的国企高管身份、恶劣的暴力行为形成了鲜明对比,让人们不禁追问:权力是否在无形中为违法行为“降了级”?这一事件不仅是对法治公平性的考验,也敲响了国企监管的警钟。对于国企管理者而言,权力是用来推动企业发展、承担社会责任的工具,而非欺压他人的武器。唯有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真正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公平。@微博智搜 http://t.cn/AXqq9bUR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