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春节期间避免前往日本##小城大事#
被举报人:1. 陈光春,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县长
2. 周方军,齐河县公安局局长
3. 范树林,齐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 张磊,齐河县人民法院院长
举报事项:
被举报人在冯泽良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不作为、失职渎职行为;办案中使用举报人银行流水却在案件退赔环节,举报人分文未获,严重侵害举报人合法权益。
事实与理由:
本人系冯泽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利害关系人),现就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实名向贵单位举报:
1. 办案履职严重缺位:齐河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在办理冯泽良刑事案件时,未全面核查案件事实,未告知受害者本人,未退赔受害者违法所得,未全链条查清资金流向。 责令齐河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重新核查冯泽良刑事案件,全面查清其上下游犯罪事实及资金去向,依法对其上下游犯罪团伙侦查、审查起诉及审理判决。
2. 责令办案机关规范证据使用流程,向本人出具标注姓名的银行流水证据材料,保障本人知情权。
3. 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落实冯泽良刑事案件退赔工作,不管通过司法救助也好请将本人应得的退赔款项足额返还。
4. 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案件整改情况书面反馈举报人。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齐河县法院 @齐河县公安局
发布于 江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