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头_又无助 26-01-26 18:47
微博认证:汽车博主

关于与懂车帝案件(图1)的声明:

懂车帝公布的判决的被告龚某与本人、本账号没有任何关系,我自始至终没有参与这个诉讼。

由于我微博账号十几年前被盗后,实名一直是错的。因此在本次案件中,懂车帝起诉的人为龚某,这个人是谁我并不知道。早在23年,我就向微博客服要求过更改实名,但是没有成功。(图2)

在24年7月,我与负责新浪微博汽车运营的老师,在做微博"汽车博主"认证时,使用的是我本人真实资料开通汽车博主认证,同时再次说明了账号实名错误不是我。(图3)

以上均为在24年10月和懂车帝产生纠纷之前,所以我有充足证据表明懂车帝告的龚某,既不是我本人,也与本账号行为无关。

在25年9月突然收到了法院的短信后,我多次联系了审理法院,说明希望加入被告,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了声明,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提供之前和微博客服的要求修改实名的证据截图,通过书面EMS 的方式,邮寄至法院。(EMS:8939530411301)

但是遗憾的是,懂车帝始终未将我加为被告,导致了一系列问题。

第一,证据无法提交,辩护权被剥夺。
我已经取得小鹏官方的双机位原始采访视频,和其他大量网络相关证据,并委托律师进行了公证(图4)。但这个案子里面没有被告出庭,也就没人提证据来证明懂车帝是错的。在开庭时,我所有的证据都无法提交,我的律师也只能参与旁听。

第二,判决内容不透明,由于本人不是被告,最后我连法院具体判了哪条微博侵权都不知道。我甚至找懂车帝的委托律师要判决,但也没给我(图5)。然后最有趣的是,他们之前还给我打电话(有录音),想让我出个声明,这时候还知道找我不去找龚某。然后时至今日,我竟然无法知悉判决的依据和具体内容,违背程序正义。

第三,懂车帝拿到了被告缺席的判决,而我却是案外人,还无法上诉。早在25年3月就不知道通过什么手段删了我的大量微博。而且最后哪怕事前提交了希望自己加为被告的说明,我也无法参与诉讼,大量证据无法出示,直接判给毫不相关缺席的第三人。我既非被告,依法不承担判决效力。

此前我发布的原始微博内容,并非如懂车帝所引用的那样,称懂车帝是“做空中国势力,甚至境外反华势力的操控”。事实是,我的原文是在基于各种事实下提出的一个疑问,并明确使用了问号。表达的是是否存有这种可能的审慎怀疑,并非事实断言。

当时,正值商务部代表中国车企积极推动出海、与欧盟谈判的关键阶段,国家正大力支持中国品牌走出去的政治背景。基于懂车帝断章取义剪辑小鹏采访视频,形成与央媒相反的理解;以及结合之前被国内数个车企质疑的事实。在例举了大量事实后,提出合理疑问:懂车帝是不是有境外资本,甚至反华势力的操控?

懂车帝作为头部媒体,如果自己的内容成为大量不实信息的信源,与商务部、央媒等主流观点背道而行,直接导致大量不明真相的群众网络围攻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新质生产力企业的行为,我作为一名有良知的普通公民,为什么不能对懂车帝这种倒行逆施提出合理质疑?

媒体应当接受读者监督,读者也有权利质疑媒体。这不仅是中国新闻舆论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媒体公信力和促进社会进步的关键机制。

懂车帝作为知名头部媒体,声量本身就是我的千万倍,如果觉得不妥,有必要回复疑问,并还原完整事件真相,消除对企业、企业家的不良影响。而不是下架有问题的内容后,再面对普通民众合理质疑都直接冠以“造谣”的抹黑。

作为守法公民,我不会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就乱下结论,因此本人严正声明:

1.我从未以任何方式认定“懂车帝系境外资本、反华势力操控”;

2.本人原始言论,是在时政背景下大量已发事实的合理疑问和质疑,并带有问号。是一条基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中国自主创新科技企业公共利益的监督性疑问,符合公民言论自由与舆论监督范畴;

3.懂车帝法务部在引用本人原文并传播过程中,再次断章取义本人原文,出现明显与原意不符的歪曲,对本人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4.本人保留进一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切权利。

5.在原案中,由于本人事前已经提供本人真实信息和情况说明,但依旧不被作为被告,在联系法院后依然无法获知判决具体内容,依法不承担判决效力。

最后,我相信正义永远不会迟到,后续我将要求律师继续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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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