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战律师
26-01-26 21:22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群里有律师说现在有些法院办理执行案件时,申请人或律师申请查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明细时,说只能从申请执行那天往后查,不给查之前的账户明细,有的法院干脆连查银行明细的调令都不给开。
#律师说法# 不知道是真是假?如果是真,是个别法官的操作,还是某些法院的内部规则?
如果真往这个方向搞,似乎不是为了完成执行,而是为了无法执行然后转入终本程序吧[思考]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