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被撞案家属将坚持申诉# 】1月26日,江西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被害人家属胡女士向新黄河记者证实,其就该案提交的抗诉申请未获通过。胡女士明确表示,不会放弃为逝去的家人讨公道,将坚持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据新黄河此前报道,该案事发于2024年10月2日18时许,廖某宇驾驶电动汽车与同乘人因琐事争执后,在景德镇昌江大道晚高峰时段,于限速的路段不顾劝阻持续加速,撞上横过马路的胡某、王某某夫妻及二人怀中不满1岁的儿子,造成孩子当场死亡,夫妻二人经抢救无效相继离世。案发后廖某宇先后拨打急救和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候处理,警方排除其酒驾、毒驾嫌疑,认定其负事故全部责任。
2024年10月3日,廖某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10月18日检察机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批捕,其拒绝在逮捕书上签字。2025年4月15日,该案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廖某宇提起公诉,但其仅认可构成交通肇事罪,庭审未当庭宣判,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因案件重大复杂,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三次延期审理,一审审限期最终延长至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9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廖某宇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认定其犯罪心态系间接故意,且具有自首情节。家属对一审判决中上述两项认定均持异议,于1月14日提交抗诉申请,最终于1月26日收到抗诉申请未通过的结果。(@新黄河 记者:谭登方)前期报道: http://t.cn/AXqcdBu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