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交警 26-01-28 09:12
微博认证: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

【超车后操作不当,引发事故负全责】#覆车之戒# 2026年1月5日 ,孙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原攀钢汽运公司九车队路口路段,在占道超车后驶回原车道时,因操作不当撞上其行驶方向右侧边坡及路灯杆,造成了车辆及路灯杆等相关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孙某驾驶车辆实施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并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四川交警提醒# 请严格遵守超车规定,观察路况、确认安全再操作,守住安全底线,平安出行!#“百千万”整治行动#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四川长安网 @中国交通频道·四川 @攀枝花交警 http://t.cn/AXqxj2Y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