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四川 26-01-28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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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的“定金”与“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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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姐讲法[超话]# #法治微课堂#
(阿坝州司法局 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