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污染地块环境修复与开发建设衔接的指导意见》印发】#例行新闻发布# 1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表示,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污染地块环境修复与开发建设衔接的指导意见》,提出要重点做好“三个衔接”:一是强化调查评估与规划衔接,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更精准地匹配未来的土地用途。二是推动修复与建设衔接,将后续开发的建设工程与修复工程协同设计,并在修复施工阶段合理衔接、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开挖和资源浪费。三是完善安全利用的管理衔接,明确完成修复的地块可按程序先行申请移出管控修复名录,同时加强转运污染土壤异地处置监管,规范修复后土壤再利用的后期管理要求。 http://t.cn/AXqSqRA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