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懂事,父母就不懂事。
这话用在梅艳芳母亲覃美金身上特别合适。
梅艳芳了解母亲是个什么样的人(嗜赌、挥霍),担心自己死后母亲生活无着,生前特意设立信托基金,这样母亲每个月可以领到7万港币生活费,保障宽裕生活。
可是覃美金不接受这个安排,在她看来,女儿死了,她又没结婚无子女,她所有的钱都应该是我的。
梅艳芳去世一年之后,覃美金就开始打官司,每一次都被法院驳回。法院只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关系,逐步上调了她的生活费,目前她的生活费是每个月25万港币。
覃美金不满足,坚持打官司。告这告那。
缠讼多年,她因多次败诉欠下巨额律师费,几次被申请破产,银行账户被冻结。
这老太婆也不想想,她要这么多钱干啥?巨额财产一旦到手,她势必管不住自己,赌博、挥霍,还有她那游手好闲的儿子在一旁虎视眈眈,这样一来,金山银山也会败光,到时候她一把年纪流落街头都是有可能的。
如今102岁的覃美金,生命不息,折腾不止。
只可惜了梅艳芳的一番苦心,更验证了那句话: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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