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里的安琪拉 26-01-28 22:43

司法零容忍: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流量短剧”必须严惩

当一部名为《逼锦鲤替嫁活阎王,相府气运全断了》的短剧公然选用11岁女童演绎涉及婚嫁、圆房的成人剧情,并安排其与成年演员进行亲密肢体接触时,这已远非创作自由的讨论范畴,而是对法律红线的野蛮冲撞,更是将儿童权益赤裸裸地置于流量与利益的祭坛之上。这一事件激起的公愤,直指一个核心问题:在逐利的内容生态中,未成年人的底线应如何捍卫?从司法视角审视,人民法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其角色绝非事后的被动追责,而应是通过积极的司法实践,树立起一面预防、惩治与全面保护的坚固盾牌。

首先,司法的首要职责在于对触碰底线行为的精准定性与严厉惩处。此事件中,法律专家明确指出,若查实剧中特定身体接触已超出艺术表演必要,可能涉嫌构成“猥亵儿童罪”。这警示我们,某些行为可能披着“艺术创作”的外衣,行侵害之实。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其关键作用在于透过现象看清本质,严格依据事实与法律,准确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对于确已构成犯罪的,必须坚决适用刑法,依法从重惩处,向行业内外传递出一个清晰无误的信号:任何利用儿童进行成人化、低俗化表演并实质侵害其权益的行为,都将面临最严厉的刑事制裁。这种惩戒绝非仅为惩罚个体,更是为了确立不可逾越的行为边界,形成强大的司法震慑。

其次,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角色,早已超越单纯的定罪量刑。现代少年司法理念的核心,在于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这意味着在案件处理全过程中,法院的考量需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具体而言,这包括在司法程序中落实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保护,避免其遭受二次伤害;也包括在审理相关民事案件(如撤销监护人资格之诉)时,充分听取并尊重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更深远的是,法院可以联动民政、妇联、教育等各方力量,为受害儿童构建一个包含心理疏导、生活安置、教育支持在内的长效综合保护网络。司法保护由此成为一个强有力的支点,撬动并凝聚起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络等多方面的保护合力,实现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全方位守护。

最后,人民法院还通过司法建议、典型案例发布等方式,积极参与行业治理与社会治理。针对此类短剧暴露出的平台审核失守、制作方唯利是图等行业乱象,审理案件的法院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其加强监管、完善准入标准、压实平台责任。同时,通过定期发布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人民法院能够以案释法,向社会明确宣示何种行为是被法律严格禁止的,为内容制作、演员经纪、平台审核等相关行业划定清晰的法律风险范围,从而引导行业自律,从源头上遏制类似问题的滋生。这种延伸的司法职能,体现了从“治已病”到“防未病”的主动作为。

回到这起令人愤慨的短剧事件,平台的下架处理仅是纠错的第一步。公众期待的是,司法机关能够依法介入,展开彻查,让事实真相水落石出,让应当承担责任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更重要的是,我们期待通过此案的依法处理,能够进一步彰显人民法院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坚定立场与系统作为:以刑事利剑斩断伸向孩子的黑手,以司法智慧落实最有利于儿童的原则,以法治力量推动形成守护纯真童年的社会共识与严密体系。唯有如此,方能告慰公众的焦虑,真正筑牢让每一个孩子免受侵害的司法屏障。

发布于 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