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关押一5岁男孩#插播一段历史,美国在1944年处决过14岁的男孩,当时还找不到合适的电椅头盔,且因为头部够不到电极,得垫着一本《圣经》。
孩子被电刑时候,头盔由于太大滑落下来,被重新戴上后再次行刑。
这个少年被指控杀害了两名白人少女,咱也不反对对罪大恶极的少年犯严惩之。问题在于,美国这次定罪,就是在没有发现有力证物、口供没有本人签字的情况下,陪审团在十分钟内就裁定有罪并死刑。
辩护律师也很奇葩,全程没有质询任何证人,只说孩子“年龄太小”,判决后还代表被告表示,他家里很穷,放弃上诉。
2014年,根据新发现的证据,法庭重新宣判其无罪。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