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罐无糖冰可乐吧 26-01-30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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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公众号看到一个关于「AI 幻觉」的案例,标题:《人民法院报》整版深度报道生成式人工智能“幻觉”侵权纠纷案。

基础案情摘录如下:
某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程序(以下简称某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是某科技公司基于自研大语言模型,开发并运营的文本生成、信息查询类通用型智能对话应用程序。2025年3月,梁某在同意用户协议后,注册并开始使用某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2025年6月29日,梁某在某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中输入提示词询问某高校报考的相关信息时,某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生成了关于该高校某校区的不准确信息。梁某发现后,在对话中进行了纠正和指责,某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仍继续回复称该高校确实存在这一校区,并生成了对争议问题的解决方案,提出若生成内容有误将向用户提供10万元赔偿。之后,梁某将从该高校官网查询到的招生信息提供给某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此时某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承认其生成了不准确信息,并建议梁某到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索赔。
最终,驳回了梁某的诉讼请求,主要理由是「AI 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不能作出意思表示。并且将 AI 归于服务而非产品质量法意义上的产品,如侵权适用一般过错原则。

这个案例不错,其中「法院认为,人工智能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不能作出意思表示」自然是应有之义,同时也是符合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的,即人是第一责任主体。如果认可人工智能可以独立作出意思表示,实际上是给人逃避监管开了口子。

2026 年可以说是 AI 周岁了,起码对我这种 2G 网速的用户是的。当时以为这就是新鲜一阵,现在已经普遍应用了。我用 AI 主要是三个场景:1️⃣ 豆包问点日常 2️⃣ 法律 AI 用来搜集信息 3️⃣ 微博智搜用来“吃瓜”#AI治好了我的吃瓜断层#
微博智搜上线后,我特别喜欢它的事件脉络的功能,快速吃瓜。而且在写热点事件的时候,可以把智搜内容生成图片附在博文后面,毕竟现在反转太多,用智搜可以表明一个态度,目前的分析是基于这些信息进行的,属于博主的自我保护了。另外就是,我会经常搜自己的 id,看看智搜把我的“人设”集成成啥样了。我也看到过一些法律博主会自行发布简介,为了让智搜抓取到。这是一个很好的自媒体人设塑造途径。

对于致力于做自媒体的同仁们,可以好好运用 AI 的这种集成功能,可以通过发文完成互联网名片。AI 搜集信息,肯定会成为大的趋势,对于青年朋友们来说,免费的形象塑造,何乐而不为。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