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我睿暴雷资深从业者揭露内幕##热点解读#
水贝“杰我睿”这个事在网络上很是活跃,借着这个话题,简单聊聊:
一问:杰我睿事件的本质是什么?其商业模式可能触及哪些法律红线?
答:杰我睿事件的核心,是以“黄金”为名,行非法金融活动之实。其所谓“黄金预定价”、“杠杆炒期货”,很可能不涉及真实的黄金交割,而是与客户进行脱离实物的资金对赌。这种模式已突破了法律红线,游走在刑事犯罪的边缘。
从法律上审视,其可能涉嫌两项重罪:一是非法经营罪,因其在未取得任何金融期货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标准化、带杠杆的“黄金白银”交易,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二是诈骗罪,如果其虚构了履约能力(如并无足额黄金储备)、或捏造盈利假象,诱使客户投入资金,则可能构成诈骗。资金流入个人账户而非对公户,正是其意图规避监管、转移资金的典型手法。整个事件,是一个从违规经营滑向金融诈骗的典型案例。
二问:社交平台在此类事件中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答:平台的责任认定,关键在于其是否履行了法定的“守门人”义务。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网络平台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负有审核管理责任。
具体而言,如果杰我睿利用平台进行大量虚假宣传,而平台在接到投诉举报后,或根据其管理能力应当发现这些内容涉嫌违法却未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那么平台需要对因此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平台的算法推荐机制制造的“信息茧房”,虽然加剧了危害,但法律上更关注平台是否存在“明知或应知”侵权而不作为的过错。受害者维权时,应注意固定相关推广笔记、广告的截图及平台未处理的投诉记录,作为追究平台责任的潜在证据。
三问:投资者的钱进了个人账户意味着什么?资金追回为何特别困难?
答:资金进入个人账户,是本次事件中一个极其危险且致命的信号。这直接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公司财产独立的基本准则,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付结算的管理规定。此举在法律上可能导致“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让背后的实际控制人承担无限责任,但其根本目的是为了逃避监管,方便资金转移和隐匿。
这也正是资金追回面临的核心难题:第一,路径复杂。资金进入个人账户后,极易与个人其他财产混同,或被迅速转移、挥霍,追查去向如同大海捞针。第二,财产有限。即便通过诉讼获胜,如果责任人名下已无资产,判决也将成为一纸空文。第三,顺序劣势。在破产或清算程序中,个人债权人通常排在职工工资、税款等之后受偿。
因此,追回资金的关键在于尽快通过刑事手段(如报案)冻结相关账户、查封资产,抢在资金被完全转移之前行动。
四问:四类不同的受害者(如买板料的同行、炒期货的客户等),在法律上处境有何不同?
答:虽然同为受害者,但他们与杰我睿之间的法律关系性质不同,直接影响了维权策略和受偿可能性。
第一、二、三类(买卖板料、回收黄金、正常寄售的客户):他们与杰我睿之间成立的是买卖合同、委托合同等基础的民事法律关系。他们的诉求清晰,即要求对方交付货物或返还财产/货款。在法律上,他们的债权相对明确,但同样面临对方无财产可执行的困境。
第四类(参与杠杆炒期货的客户):他们参与的是非法的金融交易活动。其交易行为本身因违反国家强制性金融法规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依据《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然而,由于他们自身对违法性存在过错,可能需要自行承担部分损失,且在法律程序中可能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但这不意味着其投入的本金不受法律保护,通过刑事追赃程序,追回的资金仍可能按比例发还。
五问: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受害者当前最紧迫、最有效的维权步骤是什么?
答:时间就是金钱。当前,最有效的途径是立即联合报案,启动刑事程序。
核心步骤:集体刑事报案。鉴于本案涉及不特定多数公众,金额巨大,且涉嫌非法经营、诈骗等犯罪嫌疑,向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报案是首选。报案材料应逻辑清晰,突出其“无牌照经营期货”、“资金进个人账户”、“虚假宣传”等涉嫌犯罪的关键事实,并附上所有证据的整理清单和复印件。
证据为王,全面固定。立即系统性地整理所有证据:转账记录(务必清晰显示对方账户名)、聊天记录、合同协议、宣传广告截图、平台笔记、通话录音等。这是所有法律程序的基石。
民事途径,谨慎并行。在刑事程序进行的同时,可咨询律师,考虑对相关公司及有证据证明的、存在财产混同或个人担保的实际控制人提起民事诉讼,申请财产保全,以“两条腿走路”的方式施压并扩大受偿可能。
法律小贴士:
此事件是一堂沉重的法治与风险教育课,它警示:
第一,任何脱离官方监管和正规交易场所的“投资”,本质都是与风险对赌。
第二,资金流向是生命线,流向个人账户的交易应立即停止。
第三,第高收益承诺往往是欺诈的号角,破除“信息茧房”需主动寻求多方验证。
对于所有受害者,追回损失之路固然艰难,但唯有依靠法律、积极行动、保存证据,方有一线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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