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日已通过短信,微博私信及微信依法尝试向相关人员送达律师函,对方在拉黑本人微信后,仍在多个群内公开影射本人,上述内容均已取证,本微博仅作事实说明和证据固定,不再针对无关内容回应。
发布于 上海
本人今日已通过短信,微博私信及微信依法尝试向相关人员送达律师函,对方在拉黑本人微信后,仍在多个群内公开影射本人,上述内容均已取证,本微博仅作事实说明和证据固定,不再针对无关内容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