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龙19 26-01-30 18:42
微博认证:前中国男足运动员 王晓龙

@董路 董老师

看到您昨天发的普法贴,写得挺用心的,确实值得学习[鼓掌][鼓掌][鼓掌]

我这边打算直接引用一下相关法律条文,应该没问题吧?毕竟法律知识属于公共信息,也谈不上什么“剽窃个人创作”。

顺便给您准备了一个小小的“资料汇总”,主要是对照一下法律条文在现实中的具体适用场景。
实话说,这已经是精简版本了,原始材料涉及十余位大v,数十位普通网友,数量太多,篇幅所限,很多内容只能暂时放在资料夹中。

就当是一次友好的交流与学习吧。
祝您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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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西班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