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买房子,找梁斌梁博士借100万元。房子150万元。
三年后,房子变成90万元。我没钱,亏大了,跟梁博说:我太可怜了,我亏了60万,我没钱消费,我喘不过气了,梁博您行行好,100万元借条作废行不行?
你们猜梁博会不会答应?
老百姓的银行贷款合同是独立于买房的合同。房子只是抵押物。贷款本身是独立于买房行为的事件。
不管房子价格是不是涨上天,银行不能要求老百姓多还钱。
同样,不管房子价格是不是跌出屎,老百姓也没法要求银行少要贷款本金。
买房是老百姓自己决定,自己与开发商达成的买房合同,与银行无关。买房是老百姓,卖方是开发商,都不是银行。
银行只是善意第三方,提供贷款帮忙、要求以房产为抵押物而已。
真完全还不起,就只能当个失信老赖。成年人,贷款买房时,自己得有这个心理准备。
不怪别人。怪自己傻。
毕竟,如果房价大涨,您也不会分钱给我、银行啊。
#成年人的世界##房贷#
@梁斌pe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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