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 26-01-31 11:37
微博认证:中国新闻周刊官方微博

【#公安局副局长入股色情场所提供庇护# 获刑6年】#公安局副局长为走私提供庇护获刑# 局长云南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原副局长梅某,被指控在任派出所所长、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权为走私冻品活动、赌博场所提供庇护、通风报信,并入股色情场所参与分红,累计收受贿赂174万元。

1月28日,云南双江法院发布的判决书显示,梅某一审被判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判决书指出,梅某的犯罪行为主要发生在其任派出所所长期间。2015年,梅某在担任临沧市圈内派出所所长期间,为不法分子走私冻品提供庇护,一年内分8次收受贿款68万元。

梅某供述称,他在任凤翔派出所所长期间,因为一起涉黄案件后就和周某甲经常有联系。2020年9月周某甲经营某丙店“K歌沐足”足浴店,梅某和周某甲说境外朋友要入股“K歌沐足”,陆续转给周某甲30万元。

周某甲开业后的第二个月开始就每个月给梅某1.5万元,2021年6月周某甲又开了一家某甲店,每个月就给梅某2.5万元,一直给到2023年8月,其间有2个月周某甲要交房租没给钱,一共给了梅某76万元。

2022年7月,梅某因为要得到提拔,就想从周某甲的这些事情中抽身,向周某甲提出将30万元退还。至2023年8月,周某甲分4次退还梅某25万元,还欠5万元未退。梅某提出退钱后,周某甲还是继续按照固定的金额“分红”,梅某也照旧收下。梅某知道周某甲在这两个足浴店里组织卖淫活动,不组织警力查处,突击检查时,还会给周某甲报信规避检查。(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