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白星君 26-01-31 19:24
微博认证:雪球用户 财经知识分享官 财经观察官 财经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西方的吃人宗教,是如何炼成的?

我翻开经书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自由民主”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
      吃  人!
接前文:活人炼丹,吃人延寿!西大就是狮驼岭?作为收尸人,牢A为什么能一眼看透西大的底层逻辑?
一、大型PUA现场
尽管旧约中禁止活人献祭,但又保存着活人献祭的情节,而且就是出自神的要求,这导致经文本身就矛盾重重。不仅如此,经书作者的目的,就是反复进行PUA,让人信神,遵循三不原则:
不反抗,不怀疑,不犹豫,信就对了。
经书中充斥各种违背常识,悖逆人类基本伦理的情节,对信徒反复进行服从度测试,可谓大型PUA现场。
在PUA方面,西方宗教可谓遥遥领先,东方连个影子都看不着。
跟圣经一比,赵高的“指鹿为马”,简直就是小儿科;冒顿单于的“鸣镝弑父”,连胎儿都不算。
亚伯拉罕被认为是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共同尊奉的族长,被犹太民族与阿拉伯民族视为共同祖先,因此这三种一神教也统称为亚伯拉罕诸教。这也是为什么,美国总统特朗普主导,寻求以色列与伊斯兰世界外骄傲正常化的协议,被称为《亚伯拉罕协议》。
在圣经故事中,亚伯拉罕的妻子比他小十岁,名叫撒莱,容貌极为美丽。《创世纪》第12章,因迦南干旱,亚伯拉罕带着家人前往埃及逃难,亚伯拉罕认为妻子太美貌,一定会被法老看上,于是称她为自己的妹妹。
果然法老看上了撒莱,把她送进后宫,并赏赐给亚伯拉罕许多仆人、牲畜和财物。这个时候撒莱大约85岁。
法老看上了85岁的老太太,不可思议吧?别问,问就是神迹。

亚伯拉罕就这样把妻子卖了个好价钱,他为什么甘于主动戴绿帽?
因为他相信,因为自己坚持信神,神一定会帮他搞定。
果然,法老跟撒莱在后宫中(此处省略五千字)。法老因此遭遇灾祸(估计是不举?),法老问明状况,叫亚伯拉罕带着老婆赶紧滚。亚伯拉罕喜滋滋地带着老婆,牵着牲畜麻溜地跑了。
在东方,一般把这种行为称为仙人跳!但在犹太人那里,这就是犹太智慧小妙招了。

亚伯拉罕即将百岁的时候,撒莱终于怀孕了,并在一年之后生下了嫡子以撒。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的生育奇迹。别问,还是神迹。
《创世记》第22章,神对亚伯拉罕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创世记 22:2)
没有解释,没有缘由,就是命令。
这个命令对亚伯拉罕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
以撒是神应许的继承人,神现在又要求亚伯拉罕亲手杀死这个应许之子,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悖论。
正常人总得挣扎犹豫一下吧?然而亚伯拉罕没有争辩,没有拖延,而是立即准备,带着以撒和仆人前往摩利亚地,以证明他对神的忠诚。
亚伯拉罕和以撒的旅程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持续了三天。这三日,对亚伯拉罕而言,是信仰最黑暗的试炼。
在路上,以撒问父亲:“请看,火与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创世记 22:7) 
正常父亲听到这个问话,内心都要崩溃了。亚伯拉罕却不动声色地骗他的儿子:“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创世记 22:8) 这tm是一个正常的父亲能说的话?
亚伯拉罕让仆人和驴留在山下,只带以撒上山。到达山上后,亚伯拉罕的行动干脆利落:筑坛、摆柴、捆绑以撒。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仪式感,也透露出他内心的决绝。
当亚伯拉罕将儿子放在祭坛上,伸手拿刀时,以撒没有反抗。
从上山的一刻起,以撒就隐约有种可怕的预感,到这一刻他终于明白,原来自己就是父亲献给神的祭品。
就在刀即将落下的千钧一发之际,神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亚伯拉罕!亚伯拉罕!”(创世记 22:11) 神阻止了他,并说:“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创世记 22:12)
亚伯拉罕举目一看,发现一只公羊被两角的稠密小树缠住。他取来献为燔祭,代替了以撒。神果然“自己预备了”祭物,正如亚伯拉罕对以撒所说。
神再次向亚伯拉罕确认他的应许:“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创世记 22:17-18)
二、亚伯拉罕废物是怎么炼成的?
从小读这种大毒草,并将其奉为圭臬,你能想象这样的人长大后,是一种什么状态吗?
好处是,至少受了教育,不是文盲;坏处,是可能还不如文盲。
“不论有没有宗教,好人都行善,坏人都做恶;可是要让好人做恶,那就要利用宗教。”
这是诺奖获得者,犹太裔物理学家温伯格的一句名言。物理学家温伯格
为啥一神教的本质,就是教唆人作恶呢?
犹太人和殷商人都是游牧商业民族,居无定所,四处漂泊,充满了短期博弈和投机思维。
偷窃、撒谎、欺骗,就是他们的立身之本,生存法则。美国前国务卿蓬佩奥以此作为美国的荣耀,难得说了一次实话。

就好比热门景区里一辈子只跟你做一次生意的商家,诚实经商才怪了,坑蒙拐骗才是常态。
对于游牧民族来说,愚公移山、精卫填海、大禹治水这种需要长期主义的行为,完全是天方夜谭。
用牢A的话说,游牧民族天生带有短生种思维,农耕民族才是具有长期思维的长生种。
长生种追求确定性,必然走向唯物主义。
短生种为了应对各种不确定性,于是发明宗教,寻求精神上的慰藉。所以,世界上主要宗教都是源于游牧民族,中国本土的道教是应对佛教传入的一种模仿,作为宗教来说先天不足。
宗教发达则必然金融发达,因为两者都是以信仰为基础。
神权需要信徒,资本需要韭菜。
两者相结合之后,神权资本就千方百计地PUA信徒,从而让人人落入债务陷阱,成为割不尽的韭菜。
献祭本质是一桩交易。祈求神做事,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要做的事情越重要,付出的祭品的价值就必须越高。
为何殷商事事都要占卜?这就是神权PUA的结果。
只有让人动辄犯错,因为进门先迈哪只脚之类的小事都得赎罪,那就离不开献祭;只要献祭,就必须经由祭司代理。
就好比打官司必须由律师代理一样,钱不就来了吗?
怎么才能把韭菜变成铁杆庄稼呢?
愚民,极致地愚民!
在圣经故事中,夏娃因违背神的旨意,吃了智慧果被赶出伊甸园。让人类获得原罪,世世代代受苦。
这就告诉信徒们,智慧有罪,质疑神简直就是十恶不赦。

不要思考,信就完事!
信我者生,不信则死!
什么主观能动性,是非判断,独立思考,不存在的。
经书里用了很多笔墨渲染,以撒不仅是亚伯拉罕的长子,而且是百岁以后老婆绝经之后的老来得子(这个扯淡的情节也是神迹的一部分),以撒是他生命中最珍贵的事物。只要神一句话,就可以杀了以撒来献祭,证明亚伯拉罕对神信仰的坚定。
神用杀子献祭来考验亚伯拉罕的信仰,从而确认与以色列人立下约定,该故事如此深入人心,被犹太人广泛接受,实际上就把人祭的精神烙印,永远留在犹太人内心深处。
上梁不正下梁歪,源头邪恶如此,人能好得了?
关于以撒献祭的情节,信徒们同样可以进行各种解读,并且完全可能复制相同的情节:
想要证明你对神的忠诚吗?
象亚伯拉罕那样,献祭你的儿女吧!
但凡有一点犹豫,那就是你对神的不忠!
放在东大,这种行为就是悖逆人伦,欺师灭祖,人渣中的人渣。教唆人这么干的必须是邪教无疑。
一神教一方面禁止人祭,另一方面又用人祭情节来PUA信徒。这就导致他们虽然明面上禁止活人祭祀,但又禁了个寂寞。
在周朝之后的华夏世界,这样的故事根本就不可能流传开来。龙王居然索要童男童女,那么龙宫被哪吒掀翻纯属自作自受。神居然要杀了自己的独子,哪怕是天皇老子也要跟他斗一斗!神棍假借龙王名义索要贡品,那那就送你自己去跟龙王解释。
这才符合华夏价值观。
这就是华夏男儿和亚伯拉罕废物的区别。

三、收高达的黑色产业链

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它消灭了人们的反抗意志,让他们在面对残酷压迫时,逆来顺受。这帮被神棍驯服的亚伯拉罕废物,却成了另一群人眼里最好的猎物。
根据《荒诞医学史》的《食人与尸疗》一章的记载,在欧洲,从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开始,横跨整个中世纪,将人的身体部位用于医疗的做法,一直十分流行。
西方古代医学(简称为“西医”)信奉“以形补形”,人类追求的无非是“青春、活力、力量”,因此吃年轻有活力青壮年的身体,吸他们的鲜血,特别有利于健康。被暴力致死的尸体尤其抢手,因为这种尸体没有经历过长久的疾病或虚弱,其生命力得以保全而未被浪费。
古希腊和古罗马人特别热衷于喝人血、吃人肉,甚至把人的骨骼和内脏制作成药材,吃哪补哪。

由于罗马社会各界特别是上层普遍的吃人需求,于是就形成了以吃人为核心的生产、流通、消费、意识形态一条龙的地下黑色产业链。
该产业链随着罗马帝国的扩张而扩张,帝国新近征服的殖民地,掠夺的年轻人口,就成为高达的原材料来源。依靠该产业链谋生的前端爪牙,被称为“收尸人”,专门用来物色搜寻适合用来作为药品的高达,甚至还包括按需定制的人体期货。
在所有被吃的尸体中,被提前终结生命的年轻罪犯的高达,会特别抢手。——比如,类似耶稣这样,三十岁未婚无病宅男的高达!
这跟“新罗马收尸人”牢A所说的,中国留学生高达特别抢手是一个道理,年轻,健康,没有吸毒。
顺便提一句,东地中海沿岸就是罂粟的原产地,当地人民普遍有吸食鸦片缓解疼痛,寻求欢乐、减轻痛苦的习惯。罗马权贵当然不希望吃到常年吸食鸦片的高达做成的药品。
从出身上说,耶稣本人是驻守在犹太殖民地的罗马士兵,强奸当地妇女生下的混血儿。在保守的犹太社区,未婚先有子的玛利亚备受歧视,这个婴儿原本的命运,应该是生下来就被收走作为药材。就相当于韩国梨泰院(本名:离胎院)那些夭折的小天使们。
西大新罗马,果然不是浪得虚名!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作为天生的人祭圣体,耶稣能活到30岁已经是赚到了。耶稣死后三天,人们发现其尸体消失了,这就是所谓的耶稣复活。
结合当时的情况,很有可能耶稣死之前就已经被“收尸人”相中,他死的的当晚就被盗卖出去换钱。
你要问,罗马士兵难道不管吗?当时的罗马士兵早就不是共和国时期的良家子,跑到跑来驻军就是来捞油水的。杀人放火贩毒啥都干。罗马士兵十有八九就参与了倒卖尸体的产业链。
比如,用长矛戳死耶稣的罗马士兵朗基努斯,人家耶稣已经被挂在十字架上了,为啥还非得戳他一枪?
老子还等着把你换钱买酒找女人呢,拖拖拉拉还不死,老子帮你一把。
耶稣因为混血身份,从小受犹太社区歧视,因此也很憎恨他的同胞。半罗马半犹太的混血身份,使得他比较容易接近罗马士兵。
他组织的这个地下教会,就是靠从事倒卖高达的勾当获得现金流。一方面吸收大量信徒,从而获得高达来源;另一方面与罗马士兵勾结,后者负责联系来自罗马的买家,并提供保护伞。耶稣的核心骨干主要负责干脏活累活,七成归罗马大兵,三成归自己。
结果一不小心玩大了,得罪了犹太权贵,耶稣被弄死了。

现在贩卖的对象,成了自己敬爱的教主?也不是不行,就是得加钱!大家已经尝到了倒卖高达赚钱的甜头,再也回不去了。但是现在耶稣已经没了,如何继续?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