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en_shi 26-02-01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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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上的很多事件大家光看标题是看不懂的。#女子离世前留3000万给未成年女儿#这件事情其实本质是防范配偶。简单来说就是现代财富体系当中,大家作为人,本能的反应是要尽可能的把财富留给自己的子女,而不是配偶。但是法律上,配偶却经常会因为固有的婚姻设定,侵占你想留给孩子的钱。

因此就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以及以防范配偶为核心的财产规划。

这名女性就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她得了癌症,生命进入了倒计时,同时她也很有钱,并且想把钱留给她的孩子。

在这个时候,她先和她的第三任丈夫离婚。给了一笔钱,让丈夫彻底的和她的法律上断绝了关系。接着把核心的资产留给了她信得过的两名朋友,让她的朋友相互监督执掌这些财产,并“希望”她的朋友把财产未来给她的孩子。

她的丈夫在她死后,果然是觊觎她的财产,以抚养两个孩子为由,要从她的朋友那边提前接管这些钱。她朋友不同意,因此双方打官司。最后结果是法官尊重了她的遗愿。

这里面涉及到的点,其实就是对配偶的“不信任”。一个小孩法定成年是18岁,可是18岁的人,真能控制住大额的财产吗?因此就需要可信赖的人来联合执行这笔钱,在合适的时候,把钱交给小孩。

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完善的遗嘱信托制度,所以站在这名女士的角度,多个她信得过的朋友比她的第三任丈夫要好。那么她就做了上述的选择。

没有百分之百靠谱,只有相比起来更好。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