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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之美》
篇一 美在品格
★音乐正声——田青
☆民间器乐,生活之美
音乐,从来都是中国人生活中的一部分,无论是礼仪,还是娱乐,一个人从生到死,都伴随着音乐。宋元之后,随着市民阶层和商业文化的出现和兴起,在民众中大量出现自娱自乐的小型器乐演奏形式。开始时,其组合可能是随意的,但只要有一段安定的社会生活,在没有战乱和饥馑的时代,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追求、对音乐与娱乐的需要,都会促成一种与当地的自然条件、生活方式、社会形态相适应的器乐组合的发展、成熟。
明清之际,全国各地都出现、形成了一批在当地获得民众高度喜爱的乐种。有些大乐种还超越省际,成为一个特定文化圈共同拥有的文化遗产。
笙管乐是流行于我国北方的一个影响深远、分支众多、有着“多元一统”格局的庞大音乐体系。它包含至今仍然活跃在中国北方广大农村并在当地农民生活中起着重大作用的许多支系,其中智化寺京音乐、五台山佛乐、晋北道乐、山西八大套、西安鼓乐、华北各地众多的“音乐会”,以及东北三省的鼓吹乐等都血肉相连并同属于这个元体系。它们不但有着大致相同的乐器、乐律、风格和演奏方式,也有许多共同的乐曲和传承方式。
鼓吹乐以唢呐为主奏乐器,辅以各种打击乐器,演奏时鼓乐喧天,气势非凡。鼓吹乐兴起于汉代,是当时的军乐和礼仪音乐,后来成为普遍、最受欢迎的器乐演奏形式。
江南丝竹是流行于江浙地区的一个民间乐种,乐队主要由二胡、扬琴、琵琶、三弦、秦琴、笛、箫等丝竹类乐器组成。明代嘉隆年间,以魏良辅为首的戏曲家们在昆山创制昆曲水磨腔,音乐家张野塘组织了丝竹乐队,在为昆曲伴奏的同时逐渐形成独立演奏的专职班社,当时称为“弦索”。清末民初,已有一些以演唱昆曲、滩簧并奏丝竹乐的民间组织产生。
☆民歌传唱,真情之美
人为什么要唱歌?古人说:“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当一种发自内心的感情让你激动,需要表达时,语言的局限性便成了障碍,“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于是,民歌就出现了。民歌是民众的集体创造,常常是一位不知名的普通老百姓一段真挚感情的即兴流露,而后在逐渐传唱的过程中被更多不知名的老百姓润色、加工,经过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传唱,终于定形,被打磨成一首永恒的经典。
春秋战国时代的民歌,被收集在《诗经》里,共三百零五首。《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本没有乐谱的歌曲集,按音乐性质分为风、雅、颂三大类。风,就是民歌。民歌“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以便因地而异,各有其风,呈现出多样的色彩。
千百年来,民歌在传唱中不断丰富、发展、传布,和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积淀在世世代代中国人的心灵深处,成为我们民族的DNA,成为我们民族精神的根与魂,也成为我们民族、地域的一个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