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大棚徐律 26-02-01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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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新规】2026年1月30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在官网发布了《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催收指引”),对信用卡及个人消费贷款的催收行为进行了规范。

1、未经债务人同意,严禁在每日晚22:00至次日早8:00进行电话催收、外访催收及其他催收;

2、债务人电话未接通的,催收人员对债务人同一联系方式尝试拨打次数当天不宜超过6次;

3、严禁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

4、连续三次拨打债务人本人预留手机无法联系上本人的情形下,到次日才可联系第三人;

5、连续三日拨打债务人本人预留手机无法联系上本人之后才可直接联系第三人;

6、严禁冒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名义寄送催收信函、开展催收行为;

7、严禁通过散布他人隐私、非法获取个人信息,采用恐吓、辱骂、欺诈、威胁、暴力、涉黑等不当手段开展催收;

8、严禁以列入虚构的黑名单、虚构的不良信用数据库为由开展催收;

9、严禁在公众场所张贴催收公告、律师函等文书;

10、外部催收机构在未经会员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严禁使用私人手机电话联系债务人,严禁使用私人手机或社交软件发送催收语音、文字类信息等;

11、严禁未经同意,进入住宅等私人场所或债务人所在的相关办公区域实施催收。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