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视频 26-02-01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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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视评:#莫将金晨事故顶包行为淡化成小事一桩#】#狗仔说金晨事故认定书没有狗的事儿#2025年3月16日,演员金晨在浙江绍兴驾驶车辆发生单车事故。事故发生后,其助理徐某青向交警谎称自己是驾驶员。2026年1月30日,警方通报确认该事实,并明确表示“涉及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一起本属普通的交通事故,因牵涉“明星”与“顶包”,迅速演变为公共事件。
 
对此,法律人士指出,徐某青向执法机关提供虚假证言,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依法可处五至十日拘留,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至于金晨本人,核心在于她是否授意或默许顶包行为。若后续调查证实其明知谎言存在却未纠正,则构成共同违法,须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公众自然联想到2002年谢霆锋顶包案。彼时,谢霆锋因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成立,被收押14天,最终判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司机成国定则获刑四个月。两案时空不同,法律体系有别,但内核一致:无论身份如何,向执法机关说谎就是越界,试图用他人之名掩盖己责,法律必予回应。
 
令人忧虑的是,事件发酵后,不少网络言论试图将其轻描淡写为“小事一桩”——“没撞到人就没事”“赔了钱就算了”“明星也有隐私”。更有甚者,将肇事后的顶包行为包装成“情急之下的无奈之举”。如此叙事极具误导性。法律从不以“是否撞人”作为顶包行为合法与否的判断标准。即便事故无人伤亡,只要有人向公权力机构作伪证,就是在破坏整个执法系统的根基。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类淡化违法性质的声量,往往并非自发舆论,而是精心策划的公关话术叠加水军推流的结果。一篇措辞精美的声明,配上铺天盖地的“洗白”评论,试图把“妨碍行政执法”降格为“沟通误会”,把“顶包”美化为“团队保护”。这种操作,不仅消解了法律的严肃性,更在公众心中埋下“明星可例外”的错误认知。 
 
金晨事件尚未公布最终处理结果,但无论处罚轻重,其警示意义已然明确。公众人物的一举一动具有示范效应。若连基本的守法底线都可被公关修辞模糊,若违法行为能靠流量和话术“软着陆”,那法治社会的根基就会被悄然蛀空。
 
在公众视野中,明星的每一次行为都在无形中输出价值信号:是敬畏规则,还是心存侥幸?是担当责任,还是规避处罚?谢霆锋被判社会服务令,本身就传递了一个清晰的法治态度:无论何人、无论后果轻重,交通肇事后的逃逸与顶包,都是不可触碰的红线。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行为不仅关乎自身,更在无形中塑造社会对规则与责任的认知。法律不会因身份而弯曲,价值观也不应因光环而模糊。在路与法的面前,每一个人,尤其是那些被聚光灯照耀的人,都应率先成为守规的示范,而非侥幸的案例。

金晨事件的最终处理,将是一次鲜明的示范。社会期待一个清晰无误的信号:在法律框架内,没有特殊公民;任何妨害调查的行为,都不会被轻易放过。唯有如此,才能让所有人,包括聚光灯下的明星,真正敬畏规则。明星之路欲行稳致远,必须将守法作为不可动摇的前提,而非可以权衡取舍的选项。(钱江视频特约评论员 毕舸)更多戳#狗仔再次喊话金晨#>> http://t.cn/AXqgCH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