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其财经 26-02-01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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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新】储能:独储容量电价正式落地,明确鼓励长时储能

事件: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明确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本次政策发布符合此前预期,但仍有以下要点:

1、明确计算方式:立即建立独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国家层面明确建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有序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对于储能:1)容量电价机制下,容量电费=储能额定容量*折算比例*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折算比例为储能时长/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2)可靠容量补偿机制下,容量电费=储能可靠容量*当地容量供需系数*统一容量电价。因此:
结论1:利好长时储能。无论那种模式,时长越长(只要不超过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甘肃暂定6h),容量电价/可靠容量越大,储能容量电费越高。
结论2:储能容量电价具备提升可能。当前国内甘肃、云南煤电容量电价为330元/kW·年,其余省份为165元/kW·年,根据煤电利用小时数、用户可承担电费程度等,未来靠容量补偿机制下统一容量电价可能高于当前水平。
结论3:部分省份政策可能调整。目前国内已出台储能容量电价省份中,甘肃、宁夏为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湖北、河北为容量电价机制,以上符合国家标准;内蒙、新疆为放电量补偿机制,浙江为资金池补偿形式,可能出现调整。

2、加强评估考核:独立储能清单制管理、考核顶峰出力。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实行清单制管理,各省根据电力供需形势、经济承受能力制定,未纳入不给予容量电价。完善容量电费考核,引导机组提升生产运行水平,增强顶峰出力能力。结论4:利好设备性能领先的龙头企业。
结合此前关于上游材料涨价的分析,我们政策利好下国内储能需求高增、行业良性发展具备确定性,合理价格将支撑需求释放。

发布于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