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位粉丝和朋友们:
经过长达三年的法律努力,我们不得不遗憾的通知大家:工作室针对“王闪火”商标第43类[住所代理(旅馆、供膳寄宿处);咖啡馆;饭店;外卖餐馆等]的商标诉讼,最终未能获得法院的终审支持。
我们选择在今天坦诚公开通报结果,是因为对我们而言,保护每一位支持者的权益,远比一场诉讼的胜负更重要。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王闪火豆花烤鱼”与艺人王以太先生无任何商业关联。我们也是在三年前看到有粉丝反馈苏州某烤鱼连锁品牌,统一更名为“王闪火豆花烤鱼”,并向我们询问是否是艺人所开,开始关注此事,经查发现“王闪火”商标第43类已被注册。
三年来,我们努力在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澄清,为此付出了巨大心血参与主动举证。感谢每一位在此期间支持和帮助过我们的朋友!
在法律考量角度,我们也充分理解高院基于商标类别(音乐行业与餐饮行业属于不同领域)、争诉商标是否损害公共秩序、公共利益,是否妨碍商标注册管理秩序等更多重维度上作出的综合研判,并尊重法院的终审判决。
在此期间,我们完成了其他类别防御性商标布局。这一切努力的初心,始终如一且非常简单:尽己所能,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的混淆,保护“王闪火”这个名字背后大家赋予它的纯粹意义,不辜负每一份信任。
而今,法律程序已经走完,对我们而言,这场经历更像是一次警示与提醒。我们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任何一位因为喜爱王闪火音乐的朋友,因名称的误解而遭遇不佳的消费体验。我们在此郑重声明:该店铺的一切经营行为与服务品质,均与王以太先生及团队无任何关联。
诉讼的落幕,也是我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的新起点。法律的归法律,音乐的归音乐。团队将把所有的精力与热忱,毫无保留地倾注于音乐本身。这份守护大家信任的责任,我们将用更好的作品来承载。
王以太工作室
2026年2月2日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