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交警大队 26-02-02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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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牌污损非“捷径”,交警严查不手软】2026年1月20日22时许,乐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二中队在辖区例行货车超载超限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不清晰、疑似故意污损号牌的货车,执勤交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
面对交警的询问,驾驶人白某称号牌是因时间太久自己掉漆了,但执法民警通过仔细核对,发现号牌仅有黑漆部分掉落,存在明显的人为污损痕迹。经核实后,也证实了货车号牌为刻意损毁。民警对白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其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同时签订《文明驾驶承诺书》。
#四川交警提醒# 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保持其清晰、完整是每一位驾驶员的法定义务,故意污损、遮挡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绝非逃避检查的“捷径”。任何企图污损、遮挡号牌以逃避监管的行为,及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请所有驾驶员出行前务必检查车辆号牌,保持其完好,自觉守法、文明行车。#五大曝光行动# http://t.cn/AXqsX8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