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A反驳罗翔#
法律,到底是为西门庆服务的,还是为武松服务的?
2026年的开年大戏,就是“kill line”的提出者牢A硬刚法学家某翔。
某翔认为武松的命是命,潘金莲与西门庆的命也是命,武松杀了他们,就应该偿命。但是牢A提出疑问:忠臣孝子的命,和奸夫淫妇的命,是一样的吗?
在中国人的朴素认知中,当然不一样。
岳飞的命就是比秦桧的命更重,烈士的命就是比汉奸的命更重。人人虽然生而平等,但后天的生命重量,并不是一样的,是由你的德行、你的作为决定的!
这个文化逻辑引申到现在同样成立,那就是中国人普遍认为,缉毒警的命就是比毒贩的命更重!
每一年,都有无数的缉毒警察倒在血泊里。哪怕牺牲后,他们也只能隐姓埋名,他们的子女甚至不敢在大声说出父亲的名字。
而那些毒贩呢?他们请最好的律师,钻法律的空子,甚至在法庭上对着缉毒警的孩子嘲讽你没有爸爸。
请你告诉我,那个为了保护我们连名字都留不下的英雄,他的命,和那个满手血腥、丧尽天良的毒贩,是一样重的吗?
如果一个天平不能体现出这种“命的不等价”,如果天平不能让好人挺直腰杆,让坏人瑟瑟发抖,那这个天平就是有缺陷的!
所谓的“人人平等”,应该是法律适用上的平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但这绝不代表“生命价值”的强行拉平!
一个为了国家抛头颅洒热血的忠臣孝子,和一个出卖身体、出卖灵魂、谋杀亲夫的奸夫淫妇,他们的命,怎么可能一样重?!
武松连杀三人,都还有官员愿意做保,最后只判了流放充军,而不是死刑。这说明哪怕在封建时代,中国人对好人的社会价值和坏人的社会价值,也是有所评判的,好人和坏人,就是不能一命偿一命的。
这不是什么封建糟粕,这是中华文明能够维持良性运转的道德基石!
封建时代都能如此,怎么到了现代社会,我们却要摒弃民族传统,去跟着西方法律走了?
看看那些张口闭口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中国法学家吧,嘴上喊着人人平等,实际上是在用复杂的法律条文,把“人”变成了一个个抽象的符号。在他们的逻辑里,一个勤恳工作的父亲,和一个杀人越货的罪犯,在天平上是一样重的。
但这样的话,本质上就是偏袒罪犯。
如果法律告诉我们,武松的命和西门庆的命一样重,那么带来的,也必然是道德的崩塌,好人唯唯诺诺,坏人肆无忌惮。
这些年,用西方法律逻辑判出来的奇葩案子,还少吗?
我们受够了“未成年杀人犯不用偿命”,受够了“你防卫了但你过当了”,受够了看见坏人利用规则漏洞逍遥法外,而好人却因为一时冲动被严厉惩罚。
当年那个“扶不扶”的案子,让中国社会集体道德倒退了多少年?哪怕到了2026年的今天,我们在街上看到老人摔倒,想去扶的时候,心里是不是还在忐忑?
这就是法律脱离了社会道德基础,盲目照搬西方教条主义的恶果!
教员同志说过,我们的工农要多学习,要学会辩证法,要学会自己去调查研究,不要给人骗了。
牢 A 也提出了建议,如果未来中国真的要走的很远,必须舍弃这一群唯西方侍从的法学家们。必须要把法学和我们的国情、文化、制度相结合。
中国人的法治,必须是“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这三个词,缺一不可。
天理是什么?就是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是善恶有报,是杀人偿命。
国法是什么?是维护秩序的手段,但手段必须服务于目的——那就是正义。
人情是什么?是坚守社会主义法治,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满不满意作为衡量标准。
牢A之所以被这么多人支持,是因为他撕开了那些精英编织的精致谎言,把血淋淋的现实摆在了桌面上。
他让我们思考一个问题:我们建设法治社会,到底是为了保护谁?
是为了保护那些熟读法条、擅长钻营的法学家们?还是为了保护那些像“武松”一样,虽然不懂什么高深理论,但心中有义、肩上有责、踏踏实实过日子的普通人?
在我们中国,有一个最庞大的群体,叫良家子。
他们每天起早贪黑地工作,老老实实地交税,省吃俭用供孩子上学,看见国家有难就义无反顾地冲上去。
这些良家子是你,是我,是我们的父母孩子,我们一起构成了这个国家最坚硬的基石。
如果法律不能不能让良家子群体感觉到“我的命比坏人贵”,不能让良家子在面对罪恶时有底气说一句“我不怕你”,那这个社会的道德大厦就会崩塌。
所以,别再拿西方那一套“普世价值”来忽悠我们了。牢A给无数中国人开了灵视,我们早就觉醒了。
我们不需要那种虚伪的“平等”和冷冰冰毫无人气的法律条文。我们需要的是哪怕不够完美,但足够鲜活、足够解气、足够保护善良的“中国式正义”。
我们要告诉每一个孩子:你做一个忠臣孝子,你做一个良家子,国家和法律就是你最强大的后盾。
这,才是文明生生不息的最高奖赏。
这,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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