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吴杰臻 26-02-02 11:06
微博认证:律师 法律博主

#女子离世前留3000万给未成年女儿##前夫起诉女子离世赠千万股权给朋友#很明显,这位女老板不信她前夫,也不信她父母,而且信她朋友。所以,把现金留给子女,股权给了朋友。

估计这也是她自己能想到最好的办法了,但不保险。

首先,不信前夫,那3000万现金由子女继承,前夫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等于由前夫管理这3000万。现金流动性很高,很容易被前夫花掉了。这类案例我今年就遇到过,现金遗产被挪用了,然后迅速再找个老婆。

比较保险的做法,应该对这3000万做遗嘱信托,每年拿点钱,等孩子本科毕业后结束信托,信托财产归子女所有。这样孩子就能真正把控这3000万遗产了。像她这么信她的朋友王先生,即使不委托信托机构,也可以遗嘱里设置民事信托,让王先生作为信托的受托人,管理这3000万,直至小孩18周岁或24周岁,然后再归子女所有。

其次,该女子希望朋友王先生照顾孩子,所以在遗嘱里指定王先生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可以管理孩子继承的3000万,法律上是有效的,但孩子的爹不认可这种指定,可以请求法院确定他是唯一的监护人,排除其他指定监护人。

离异人士,在设置遗嘱时,要充分考虑遗产由小孩继承,会不会被他们的法定监护人嚯嚯掉。 #以案说法#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