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 26-02-03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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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重组转让金融商品不征增值税#】为支持企业资产重组,增值税税收政策更为友好。

2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了资产重组中增值税不征税范围及进项税额抵扣相关事项。

根据《公告》,纳税人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实施资产重组,同时符合四大条件的,不属于增值税应税交易和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涉及的货物、金融商品、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资产)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并购重组税务专家姜新录告诉第一财经,与此前政策相比,此次《公告》明确资产重组中金融商品、土地使用权以外的无形资产转让可以适用增值税不征收政策,实属重大利好。而此前这一不征收增值税范围仅明确了货物、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告诉第一财经,这意味着以后符合条件的资产重组中,涉及品牌等无形资产、股票债券等金融商品跟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员工一并转让,明确不征收增值税。http://t.cn/AX5w45n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