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出狱后又杀人被判死刑#
关于「男子强奸大嫂再杀人案」。
有个细节,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根据媒体报道,这案子的一审宣判时间,是在2022年11月。
彼时,玉溪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永明死缓。
而死者儿子得知这一判决结果,竟然是在一审结束后的半年。
并由此丧失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权利。
虽然该案的再审判决,终于给予了死者儿子以公道。
但当受害者已经死亡,相关案件的判决结果,于情于理都该第一时间通知其家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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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