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将液体电子烟正式定义为烟草,4月24日起禁烟区全面禁止使用】#海外新鲜事##热点现场#
今后,在韩国含有合成尼古丁的液体电子烟也将与卷烟(烟叶制烟草)受到同样管制。
韩国保健福祉部3日表示,去年年底在国会通过的《烟草事业法》修订案将于今年4月24日起施行,烟草制造商、销售商和吸烟者需遵守该规定。
根据《国民健康增进法》,烟草管制对象是《烟草事业法》中定义的烟草。现行《烟草事业法》规定,烟草是由"烟叶"制造而成。
因此,以合成尼古丁为原料的液体型电子烟未被归类为烟草,处于监管盲区。
根据修订案,烟草的定义将扩大到烟叶及尼古丁类产品整体。这是《烟草事业法》制定37年来首次扩大烟草定义,包括液体电子烟在内的所有烟草产品将适用与卷烟相同的管制措施。
今后,烟草制造商和进口销售商必须在烟价包装和烟草广告上标注带有警示图片和文字的警告标识。
烟草相关广告仅限在杂志等定期刊物、活动赞助、零售店内、国际航班及国际客船内部进行,受到限制性许可。
若烟草中含有调味物质,则不得在包装或广告上使用标注此内容的文字、图片或照片。
此外,只有根据《烟草事业法》符合条件并获得零售人指定的主体方可安装烟草自动售卖机。烟草自动售卖机不得安装在▲禁止19岁以下未成年人出入的场所 ▲零售店内部 ▲吸烟室以外的其他场所,且必须安装成人认证装置。
吸烟者不得在禁烟区使用包括液体型电子烟在内的所有烟草制品。
保健福祉部计划从修订法施行的4月底开始,针对烟草零售店、制造商、进口销售商等对象检查其义务履行情况。
福祉部将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实施禁烟区域管制,以使扩大的烟草定义能够在现场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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