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云新闻 26-02-03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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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年薪局长遭解聘门锁被换交接难#三名前局长联合仲裁追讨300万薪资】#云南滇中新区三名前局长公开讨薪#云南滇中新区三名前招商局局长因主张长达四年的薪资未足额发放,于2026年1月4日联合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滇中新区管委会支付被拖欠的工资。2月2日,该案在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仲裁院开庭,双方代表均出席庭审。#官方回应局长因80万年薪未兑现仲裁#

涉事前局长之一周源(化名)向@津云新闻 记者表示,2020年,滇中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局局长,公告明确薪资采用年薪制,税前综合年薪80万元。经遴选,周源与杨某某、耿某某三人先后于2020年8月至2022年1月间受聘,分别负责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的招商工作。

周源表示,任职期间其履职成果显著,累计为新区促成招商引资签约总额超过720亿元,实际到位资金7亿余元,创造税收约1.7亿元。然而,与这份业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薪资承诺的“缩水”。他称,自2022年开始,约定的每月4万元基本工资仅发放3.2万元,绩效工资则完全停发。五个月后,基本工资进一步降至每月16660元,甚至到2025年10月、11月,这笔基础工资也遭到无理由克扣。据三人统计,截至2025年12月,被拖欠的薪资总额累计超过300万元。

周源指出,2024年3月,滇中新区投资促进局相关领导曾口头宣布,因“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拟免除三人职务并解除合同。但周源强调,自2022年起,单位从未对其进行过任何正式、书面的绩效考核。直至2025年11月,他才收到一份书面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函》,解聘理由变为“未按职责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合同到期。三人随即发函要求对方提供指控所依据的事实与程序材料,但未获回复。周源质疑:“不能先解聘再提出‘罪名’,这不是本末倒置吗?”

对此,1月23日,@津云新闻 记者曾拨打滇中新区管委会电话,工作人员称不了解具体情况,建议询问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随即,记者又拨打了滇中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电话,工作人员经多方核实后回应:三人确系通过招聘入职、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但明确表示“不存在欠薪行为”,并称2025年11月的解聘决定是“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章制度”作出的。

在2月2日的庭审中,滇中新区方面指称三位前局长存在7至17天不等的旷工情况,且未履行职责。当事人则辩驳称,招商工作性质特殊,外出频繁,以办公室门禁记录而非合规的考勤记录来认定旷工并不合理,且原有的规章制度可能并不完全适用于他们这种特殊招聘的高级管理岗位。

@津云新闻 记者采访了法律界人士,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表示:“三位当事人的申诉具有充分合理性。”胡磊进一步解释:绩效工资的发放与扣减,必须以合法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为前提。用人单位虽在招聘公告中约定年薪制并注明绩效部分视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兑现,但这并不赋予其任意扣减绩效工资的权利。“用人单位若无法提供绩效考核相关证据,却以考核不合格为由扣减或拒发绩效工资,通常会被认定为违法克扣工资。”

除此之外,胡磊还提出,滇中新区对三名前“局长”的解聘程序可能存在瑕疵,“口头免职后长达一年半才补发书面通知,且通知所列解除事由未提供任何证据支持,明显违反重大人事任免应当遵循的组织程序。当事人多次书面报告、沟通无果后选择劳动仲裁,属于正当维权行为。”(津云新闻记者彭俊勇、实习记者韩煦 图片由受访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