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岳钦禹 26-02-04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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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两起强奸案的不同判决结果:

一名中国女留学生,在英国与警察发生关系后,警察将其送回家,李某随后报警指控警察强奸。警察把事发前后都悄悄录了下来,最终没有认定为强奸,而那个女留学生则诬陷成立,被判刑六年。

南昌某高校锜某某,在宿舍跟女同学发生关系后。第二天女方报警称强奸。此案,男方提供了录音(女方主动、无反抗呼救、女上位)、大量亲密聊天记录等,最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理由是发生关系时女方以为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事后未能确立,所以构成强奸。

强奸不是以行为论吗,怎么还能以思想论?女的说啥就是啥,客观证据不支持强奸,结果强行给判了,这特么是司法界的耻辱。 #老头乐闯灯被撞获赔核心是生命权优先#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