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乐闯灯被撞获赔核心是生命权优先#
“生命权”不应该是交通参与人自己最珍视的东西吗?
无证无牌无视交通像逛客厅一样横穿马路,这是重视生命的做法?
是觉得自己开个破铁皮三轮比坦克硬?还是作为老头老太太就自动上buff刀枪不入了?
无非是倚老卖老,自认为谁都要让着ta,惯的。
被什么惯的?被无奈的基层交通管理者,被自认为“公平公正”的法律执行者,被习惯给机动车受害者戴道德高帽的某些有关部门。
然后呢?刹不住避不了撞了,伤了残了瘫了,进医院急诊室住ICU,还有谁惯ta?
概率不会惯着你。
再有一说一,本就习惯倚老卖老的人,进了医院那做的妖更多…对医护横挑鼻子竖挑眼,左一个不满意又一个投诉,甚至把瘫痪伤者扔在医院等赔偿的,大多是这类人的家属。
平时无视交规不管,惯!随意交通肇事不追究,惯!大量吓死人的交通违法不管,惯!
惯出无数个“老baby”,然后被某位倒霉的驾驶员碰到了,出了大车祸。
谁的责任?谁惯出来的?
还是那句话:和的稀泥不会消失,会在医院的急诊室、手术间和太平间里被加倍奉还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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