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于律师 26-02-04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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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乐闯灯被撞获赔核心是生命权优先#案情简要:上海七旬夫妇开着三无“老头乐”闯红灯,和正常行驶的轿车撞了,老两口多处骨折,索赔70多万,最终法院判赔36万。对此判决,许多网友表示不同的看法,认为有偏袒老夫妇的倾向。而支持一方给出了诸多理由,标题的“生命权优先”是最冠冕堂皇的一个。对此本人不做评论,而要谈的是一个当前交通肇事类民事赔偿案件中的关键点,就是法院判决所依据的最重要证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份责任认定书如何划分责任,对法院判决往往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性质已被明确为“‌证据‌”,不是可独立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当事人即使不服,也无权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只能申请复核。当然也有权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进行反驳,但除非有非常过硬的相反证据,否则难以成功。本案的判决就是这种情况,交警的责任认定,判定沈大妈承担50%的主要责任,李女士承担33.3%的次要责任,黄大爷承担16.7%的次要责任。法院就是严格按照这个责任划分,最终确定各方的赔偿数额。当然,接合可了解到的案情,在三无“老头乐”闯红灯,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机动车被认定承担33.3%的次要责任,我个人认为足可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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