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证出多门”到“一证通途”#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促进技能要素顺畅流动】作者:本报记者 赵泽众
困扰电工、焊工已久的证书不互认问题,近日得到了解决。2026年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明确电工、焊工职业资格证书互通互认,不再重复考试、培训。这为精准破解技能人才跨行业、跨领域流动的证书壁垒,优化技能人才配置提供了政策支撑。
“一次”考核 多部门互认破壁垒
“以前我在工厂干电工,想接外地的、工地上的工作增加收入,由于证书不互认,就得‘跨部门’多考一次试。”山东省临沂市的电工师傅孙宝文坦言,同一工种、不同领域间的“壁垒”,让劳动者既费时、又费心。他考取了住建部门的建筑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应急管理部门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可还是因为没有市场监管部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能从事特定设备维修工作。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不断加快,技能人才流动日趋频繁和普遍。由于不同的职业技能证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管理实施部门和评价标准规范不尽相同,导致部分技能人才在跨区域、跨行业就业时,所持的职业技能证书存在互通互认障碍。
近日,“工地的证在工厂不好使,工厂的证进矿业公司没用”这一困扰广大电工、焊工的证书问题将得到解决。
《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集中推进电工、焊工职业资格证书互通互认,其中规定,对已取得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或者市场监管等其中一个部门颁发的电工、焊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申请其他两个部门相应证书时,如无特别规定,其他部门可以按照《通知》有关要求,采取免予安全作业培训(或安全技术培训)、免予理论考试等方式简化其考试流程。
《通知》还建立“证书比照认定”机制。劳动者取得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视同达到相应技能等级水平,可按规定报名参加更高等级技能认定。这为从业人员勾勒出更加清晰完善的技能晋级路径和职业发展通道。
这是部门合力促进技能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的重要政策创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等决策部署,推动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破除技能人才流动壁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制定本《通知》。”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四部门选择覆盖范围广、群众需求迫切的电工和焊工为主要突破口,研究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破除技能人才流通壁垒。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童天认为,《通知》通过重点领域跨部门证书互认,打破部门与行业壁垒,让技能人才能够凭借统一的“技能通行证”在不同行业、岗位间顺利流动,从而降低流动门槛。
“有了证书,能去更多领域的企业工作,我和同行们考证书的积极性更强了。”孙宝文说,《通知》里面的政策能更有力调动劳动者提升技能的积极性。
“我们公司是做高压电设备的,招的电工必须获得应急管理部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公司一直处于‘求才难’的状态。”福建省福州市一家电力设备维修公司的负责人吴明贞说,实施互通互认后,技能人才考证将更便捷,人才流动门槛降低,企业“求才难”的问题将得到缓解。
证书“搭桥” 促人才跨域畅流
近年来,在地方层面,多地对区域间、部门间技能人才评价结果互通互认进行探索,为更多工种、更大范围内的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积累了经验。
2023年,在广东省珠海市生活的黎炜轩,凭借珠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盟推出的好举措,成功通过餐厅服务员“一试多证”的考试,拿到在澳门工作的敲门砖。
粤港澳大湾区自2013年起便启动“一试多证”人才培养评价模式,已经覆盖的工种包括维修电工、设施管理师、插花员、物业管理员、美容师、美发师、餐厅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客房服务员等,相关的培养评价模式为技能人才在粤港澳三地流动就业提供便利。
在川渝两地,自2020年起便已实现职业技能等级认证的数据互通互认,两地先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交叉互评工作,共建共享涵盖数字经济、乡村振兴、文旅康养等领域的65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及试题,相关证书实现互通互认。
上海、安徽、江苏、浙江四地于2020年联合出台文件,聚焦职业资格、职称和继续教育学时,突出“跨域、互认和共享”,完善人才流动机制,打破人才使用壁垒。
从2025年4月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建筑领域“一考双证”评价互认政策。参加人社部门建筑领域职业技能培训的劳动者,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通过大数据共享方式同时核发住建部门的建筑产业工人培训合格电子证书,范围覆盖建筑工程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179个热门工种。
此次出台的《通知》进一步提出,支持各地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统筹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源,开展技能人才联合评价工作;对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未开展等级评价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在满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要求前提下,可探索开展“一试多证”,通过一次职业资格评价,对考试合格人员由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发放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同时由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通知》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和加强数据共享,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通用、职业资格证书跨领域互认,提升证书的流通价值,为人才跨区域、跨行业就业提供便利。”童天表示,《通知》通过明晰技能等级对应关系和推动建立社会广泛认可的证书体系,有效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效率,帮助用人单位快速识别劳动者的实际技能水平。同时,证书含金量的提升,有利于劳动者增强就业竞争力和实现人岗精准匹配。
标准不降 实招保障政策实效
落实“互通互认”,并不代表评价标准的降低。
“在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中,应确保证书权威性。”童天认为,为确保职业资格证书权威性,应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全流程监管;规范互认规则,建立衔接逻辑清晰、标准统一的“比照认定”机制,明确不同类型证书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水平,确保互认过程中技能水平评价的一致性;构建全国统一查询平台,强化数据共享与查询核验;健全协同机制与监督闭环,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并持续加强跟踪督导,确保落地见效。
《通知》出台后,仍有很多劳动者担心,推进证书互通互认存在诸如认定流程繁琐、地区政策差异大的问题。比如,对于同类职业,在评价标准、考核重点、技能要求细节、证书管理规范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跨部门工作易受职责边界、资源分配、工作优先级等因素影响。
对此,童天建议,要建立常态化协同机制,明确各部门责任清单、时间节点和衔接流程;针对同类职业存在的技能要求差异,联合制定统一的“技能等值认定规范”,明确考核要点的衔接标准,避免出现“降标互认”或“标准错位”;对互认范围内的职业,梳理各部门的核心技能评价内容,形成统一的“互认基准标准库”。他提出,在联合评价中,要以基准标准为核心,兼顾行业特定场景,确保不同部门颁发的证书在技能水平上等值互通。
如何确保《通知》提出的“一试多证”模式更好落地?如何针对特定领域证书,设计既符合多部门要求、又不出现评价难度、质量有“落差”的制度?这些是政策实施的难点。
童天表示,一方面,要细化“一试多证”实施路径。由多部门联合制定“一试多证”考核方案,设立必考模块(如公共安全、核心技能等)和选考模块(如特定行业的特殊技能要求),确保一次考核既满足多部门证书的核心要求,又不降低评价质量;另一方面,要建立“一试多证”的动态评估机制。定期核查考核内容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持续优化考核标准。 http://t.cn/AXws3QQ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