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段短文是大眼哥写的。很有同感,这些偷猫狗杀猫狗的确实人渣,即便被抓住,惩罚也极轻微。如果杀的是流浪猫狗,因为是无主之物,不算财产,几乎不会有任何惩罚,甚至还可能被它们的温和派同类视为英雄。
对比刚才转的微博,荷兰阿姆斯特丹去年有19只猫在运河意外溺亡,于是当地政府专门拨款,在运河沿岸加装了供猫咪爬上岸的小楼梯。让人感慨,这是同一个世界吗?
#我支持反虐待动物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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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堂县一只曾救过两个人的搜救犬,被狗贩子打死卖了狗肉。前几天大理的网红金毛也被下药毒死了。这些偷狗杀狗的杂碎真是可恨啊。
图二是我从小养大的金毛,情感颇深。我习惯晚上写东西,他就喜欢这么看着我,或者玩儿球给我解闷儿,互相解闷,彼此是对方的好兄弟。
他还会陪着我妈去买菜遛弯儿。我妈也很喜欢他,当孙子带(这辈分有点乱)。养过金毛的人都知道,这种狗有多治愈多可爱。
后来政府不让小区里养大型烈性犬了(也不知道金毛怎么会成烈性犬),我把他送到四川金堂县一个开民宿的朋友家。隔三差五就去看他。
每次我去,他那种欢乐洋溢在每一根毛发间,会不断从山脚跑到山顶,再跑回来……叼些可能对他很重要但在我看来很无聊的东西回来。
有一天,朋友告诉我,他被狗贩子偷走了。
朋友欲言又止。
我说“别说了”。有些情感颇深的事物,不知结局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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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