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暗河长明QQ稿件相似”争议的统一说明】#暗河长明#
这件事已经被反复纠缠两天,我在这里一次性说清楚@续簌又禾 。首先明确最基础的事实:
当初对方给我的,是人设参考图,不是角色设计买断。
对方没有购买以下任何权利:
造型独占权
发色唯一权
IP 二设版权
后续创作限制权
我也从未承诺过:
“画完你这一单,以后同一个 IP 的人物我都必须重新设计。”
如果按现在对方的逻辑:
我画过一次蓝毛棕毛 → 以后这个 IP 必须全部换造型?
那是不是意味着:一个画师,一个 IP 只能画一次?
这是在任何同人圈或商业约稿中都完全不成立的。
第二,说清楚所谓“同色系二设”。
我此前提到的“同色系”,指的是:
我个人在长期绘制过程中形成的风格化造型习惯。不是基于任何单主稿件二改。不是从任何人的图上吸色取样。更不存在描改或复用,这点已经用色卡+十六进制编号明确展示
两组稿件的颜色编码不同。
没有吸色。
没有复用。
这是客观技术事实。
所谓“你承认同色系就是在我稿基础上二改”,属于典型概念偷换。
同色系 ≠ 取自你稿件。
第三,关于反复被提到的“原著是黑毛”。
原著是黑毛 ≠ 同人不能二设。
蓝系、棕系是该 IP 非常常见的二设方向,不是任何个人独创发明。
你提供的是参考,不是你创造了“蓝毛棕毛”。
第四,说清楚你现在评论区带的“我没有版权意识”。
恰恰相反。
我非常清楚:
同人约稿 ≠ 角色设计买断
人设参考 ≠ 造型私有化
个人委托 ≠ 全 IP 冻结权
真正缺乏版权认知的,是把普通同人稿当成:
“我买下了这个角色的二设版权”。
你拥有的只有:
你那一张成图的使用权。
不是我对整个 IP 的后续创作控制权。
作为画师,我提供的是单张作品创作服务,
不是把我未来对某个 IP 的全部表达权一并出售。
第五,也是这件事里最让我反感的部分:
这两天我遭遇的是:
引导式提问逼我表态
截取只言片语制造“前后矛盾”
回避色卡不同这个核心事实
把我自证清白说成“侵犯隐私”
把同人创作偷换成“抄你私设”
我从未公开你的企划内容,是对方工作室主动向我索要你的稿件信息。我只是被动核实是否存在挪用。现在却倒打一耙说我侵犯隐私,这是典型因果倒置,这不是正常维权。这是用话术制造既定结论。
⚠️本次事件中不存在:
吸色
复用
描改
造型买断
⚠️存在的只有:
同 IP 审美重叠
被连续两天纠缠质问
被诱导表达后挂网
被强行套“抄袭叙事”
我理解单主的主观不适感受。
但我不接受用情绪绑架画师创作权。
我依法享有:
对非原创 IP 的二次创作表达权
对角色外观的个人理解权
后续继续绘制同一 IP 的权利
不存在因为画过你一单,就必须永久回避某种配色或造型。如果画师每接一单就要放弃一部分创作自由,那同人圈和商业约稿根本无法存在。画师不是素材机器,也不是为某一位单主终身服务的外包工具。
事实已经全部说明,再继续围绕主观感受和话术纠缠,我将不再回应(聊天记录我没有全部放上来,如果有需要我全部上传)
⚠️⚠️⚠️btw 我支持烧萨摩耶的两个小孩从重处理,还有武科那个虐待小猫的也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