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午侠士 26-02-04 20:10
微博认证:科技博主

这个律所想出名,都想疯了吧[允悲],“女留学生”和“陪读妈妈”,是群体,不是个体。

没有特定个体(或个人)的名誉权侵权,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连民事都无法立案,还“刑事控告”,想什么呢?

此前有个奇葩人,告张雪峰,说张雪峰贬低文科,给他造成了名誉降低,法院根本就没搭理。

作为一个律所,作为法律人,知道什么叫“适格”吗,基本常识都不懂,只管炒作,光想出名,丢人不丢人啊[哈哈]?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