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按摩技师猥亵顾客被行拘7日#事件经过
1 月 29 日 18 时许,广州天河区“奈晚推拿·岗顶店”内,51 岁的试工期男技师刘某在为一名 20 多岁女顾客按摩时,用手触摸其下体及臀部,被当场抓获。
天河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4 条,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 7 日;处罚决定书同时载明,刘某 2023 年曾因同类行为被海珠警方行政拘留 5 日。
门店回应
奈晚推拿确认事发属实,称刘某“才来 3 天、尚在试工期”,已被立即辞退;目前店长正配合警方处理后续事宜。
顾客维权
当事人报警后持处罚决定书到店索赔,店方最初仅提出“后续免费按摩”作为补偿,被当事人拒绝;截至 2 月 1 日,老板仍未露面给出进一步方案。
法律简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4 条规定:猥亵他人,情节一般的,处 5–10 日拘留;只有涉及未成年人、残疾人或其他严重情节,才处 10–15 日拘留。因此,警方对刘某再次猥亵仍处 7 日拘留,在法律幅度之内。 http://t.cn/AX5qb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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