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提出一个理论:“巨大欢愉来源不明罪”
什么意思呢?首先,中国官方为什么那么在意干部生活作风问题?
按理说,玩的有点野,只要没到萝莉岛那种犯法程度,是和专业能力不冲突的。
但实际上,你是怎么不能被世俗娱乐满足的?是不是有人带你了?是不是你有政商勾结导致你有类似上岛经历?你玩的野,是一种:巨大欢愉来源不明罪。
西方很喜欢宣传一种看似很进步的观点:一个人有乱七八糟的私生活不代表他不专业,不代表他不能造福百姓。
现在看,这是进步吗?这是给什么行为打掩护呢?
首先,权贵不满足普通欢愉,腐败是一种生活态度。
另外,政商腐败的小圈子需要投名状式的肮脏娱乐。
最后,像萝莉岛那样的地方,从加入圈子的角度也有吸引力,你不招揽,我还主动加入(如马斯克)。
那抱歉,你私生活乱搞的“自由”只能收收了。你觉得这很落后?抱歉,这才是真的进步,只是你没意识到罢了。
你要是忍不住,非要乱搞,你可以不来体制内为人民服务啊,谁求你来的?还不是你考进来的?
发布于 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