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亮后人”要求撤销商标,除了讨论创意边界,还引出了一个更根本的难题:千年之后,谁有资格代表诸葛亮来主张权利?这场争议,其实是历史名人身后,其家族后裔、社会公众和法律体系三方视角的一次碰撞。
从家族情感角度看,诸葛后裔的感受完全可以理解。一个被世代敬仰的祖先,其名号以带有谐谑意味的方式被大量注册商用,感到情感被伤害,希望制止,这是人之常情。而且,诸葛亮的后裔并非无迹可寻,像浙江兰溪的诸葛村,就有明确的宗族传承和谱系记载。他们作为血脉和文化香火的延续者,发出维护祖先声誉的声音,具备天然的道德立场。
然而,法律视角则更加冷静和严格。我国法律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主要限于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对于一千多年前的历史人物,今天的后裔很难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因此直接以名誉权侵权起诉,路径可能走不通。这也是维权的现实难点所在。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对此完全无能为力。如果能够证明此类商标的注册和使用,超出了对特定家族的情感伤害,而是构成了对诸葛亮这一公共文化符号的贬损,对社会风气和文化传承造成了“不良影响”,那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依据《商标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宣告无效的申请。维权的关键,可能要从“为家族维权”转向“为公共利益发声”。
这就引出了第三视角——公众。诸葛亮早已不属于任何一个家族,他“忠、义、智”的形象,经过千百年来的传颂,已经沉淀为整个中华民族共享的文化符号和精神财富。因此,如何处理其名号的商业化使用,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公共事务。公众的情感认知、文化界的看法,都应该成为衡量是否构成“不良影响”的重要参考。
所以,这件事的深层意义,是促使我们思考如何建立一套更完善的机制。能否在尊重历史名人后裔情感的同时,明确法律适用的公共标准?能否在商标审查中,引入对历史文化影响的更审慎评估?让商业的归商业,文化的归文化,法律的归法律,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划出清晰的界线,或许才是对先贤最好的告慰。#时事[超话]##诸葛亮后人要求撤销猪葛亮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