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前萱草开 26-02-04 23:55

把“我为你发声”讲成一种私人情感投入,本身就是对公共行动的降级。

杨同学并没有签署某种意识形态契约。她是一个当事人,当有人开始用审查她的某句话在某种政治立场上是否合格,“是否伤害了支持者情绪”去审视她,其实是把她从当事人变成了某种符号。

如果说你当时的发声是为了反击公共场合性骚扰,为了支持女性维权的可能性,为了你自己也不想生活在那样的世界,那这就是一个向外的公共行动。

你不能在当事人说了让你不满意的话以后,把这个行动回收,变成为了她个人付出的,然后要她现在给一个情感回报,去符合某种标准。

把公共正义行动情感化、私人化,本身就是一种自我感动和角色错位。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