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超话]##评论员李老师# 四川巴中市恩阳区关公镇天官卫生院: 疫苗混放乱象岂能容忍?守住公共卫生安全底线刻不容缓
近日,四川巴中市恩阳区关公镇天官卫生院因疫苗管理乱象被罚的消息,再次敲响了公共卫生安全的警钟。作为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该卫生院将过期疫苗与正常疫苗混放同一冰箱、未设警示标识,还存在提前填写冷链温度记录表、入库验收不规范等多项违规行为,最终被处以警告及1万元罚款,其行为既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与《疫苗管理法》的明确规定,更触碰了公共卫生安全的红线。
疫苗作为特殊药品,直接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国家对其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全程管控、安全第一是不可逾越的准则。《疫苗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专门对疫苗储存、记录管理作出规范,要求单独存放过期疫苗并设置警示标识,确保储存接收记录真实完整,这正是为了杜绝混放误用风险。而涉事卫生院的多重违规,暴露的不仅是操作层面的疏忽,更是责任意识的严重缺失——提前填写温度记录表的造假行为,说明其对疫苗管理规范的漠视已到了故意违规的程度。
此类乱象并非个例,过往陕西某卫生院曾因类似混放问题导致幼儿接种过期疫苗,多名责任人被严肃追责。这些案例反复证明,疫苗管理的任何环节失守,都可能引发难以挽回的健康风险。涉事卫生院作为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承担着乡镇群众预防接种的重要职责,其管理漏洞让公共卫生防线出现缺口,损害的是群众对医疗系统的信任。
1万元罚款既是惩戒,更应是警醒。基层医疗机构需以此为鉴,严格落实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冷链储存、过期处理、记录核查等制度,将责任明确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监管部门更应强化常态化监督,加大突击检查力度,对造假、违规等行为从严处罚,同时建立长效追溯机制,让疫苗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可查可溯。
公共卫生安全无小事,疫苗管理更是容不得半点侥幸。唯有医疗机构坚守责任底线,监管部门筑牢监督防线,才能让群众接种疫苗时安心放心,真正守护好全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