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度时评#:#原校长和离异教师恋爱影响师德吗#?在私德与公德之间,红线究竟画在哪里?】朋友们,今天说个让人特别费解的事。河南安阳一位小学原校长陈先生,和同校一位离异的代课老师,两位单身成年人正常恋爱,既没出轨,也没权色交易,结果男方被调离岗位,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晋升之路被卡死。而官方给出的理由是“违背公序良俗”。
是不是听懵了?来,咱们来掰扯清楚。
第一个核心疑问,问题出在哪儿?当地给的理由就四个字:“公序良俗”。说他们这事“违背社会公德”。可我们就想问,两个法律意义上的单身成年人,自由恋爱,违背了哪条公序?哪条良俗?教育局拿《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说事,咱去查了条款,第十四条说的是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才会直接不合格。陈先生和韩老师恋爱没影响教学,没伤害任何人,怎么就损害公共利益了?这帽子扣得,是不是有点太牵强了?
第二,陈先生的师德师风考核,被学校定为“不合格”,是因为陈先生受了处分,师德师风按规定不能定为“合格”。陈先生受处分,是因为纪委进行了调查核实。我们相信,纪委立案和公安一样,不会捕风捉影,不掌握可靠证据,不会轻易立案,更不会轻易下决定。既然处分当时已送达本人,并且在校内张贴,陈先生当时不拒绝签字、不提出异议,事到如今又全部推翻,说自己不认可、不知情。这件事,就像一幅没完成的拼图,在补上最后一块之前,很难找到事情的关键。
有人说,校长和同校老师恋爱影响不好。可是陈先生离婚十几年,韩老师也早已离异,他俩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凭什么要用“师德”绑架私人生活?我们不是说教师不该有道德约束。相反,师德标准应该更高、更清晰。清晰到所有人都明白,红线到底画在哪:是禁止利用职权骚扰学生?是禁止学术不端?还是禁止违法乱纪?这些红线,我们举双手支持。但把成年人正当的恋爱自由,也画进这条红线里,这红线本身就越界了。
其实,陈先生要的,只是一个公平、合理的说法;我们这些旁观者关注这事,也不是为了吃瓜看热闹,而是怕这种“一刀切”“乱扣帽”的处理方式,寒了那些认真教书、本本分分的老师的心。
毕竟,师德建设的目的,是让教育者更有尊严、更安心地育人,而不是让他们在合法的个人生活面前失去底气。这件事,需要一个更服众的答案。而答案的核心,就在于让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权利的归权利。
最后问问大家,两个单身成年人自由恋爱,该被按上“违背公序良俗”的帽子吗?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http://t.cn/AX5fxdW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