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房被物业要求承担前房主欠费# 【女子新购法拍房,物业要求其承担前业主17年的欠费,当事人:拒绝承担后被断水断电锁电表,连门禁都不给录入,法院:在拍卖公告里写得很明确,物业应自己去找前任业主去诉讼】#物业要求新房主承担前业主17年欠费# 近日,业主张女士反映,2025年10月她购置了一套法拍房,小区物业却要求她承担前业主所欠的公摊水电费及物业费。依据涵江区人民法院与她签署的拍卖确认书,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被执行人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公司依法主张权利,张女士仅需承担前任业主所欠的公摊水电费,并且物业公司应出具具体账单。
张女士称,因拒绝承担前任业主欠费,她不仅出入不便,家中水电也被停了。记者前往小区物业办公点了解情况,工作人员拒绝回应。城厢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物业科的工作人员表示将会联合其他部门开展行动。截至节目播出前,张女士表示,经过相关部门协调,她与物业方达成一致,承担了三万元费用,目前门禁已录入,房屋水电也恢复正常。via@第一帮帮团 http://t.cn/AX5fCC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