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26-02-05 17:00 微博认证:《人民法院报》微博

#案件播报#【热播剧被切条上传至网络平台传播 法院: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人应停止侵权并赔偿】5分钟看完一部电影,10分钟刷完一部热搜剧……这类传播速度快、形式灵活的短视频切条“快餐”,如今已成为许多人消遣娱乐、获取资讯的选择。然而,在文化创意行业繁荣发展的背后,短视频侵权“暗礁四伏”。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判决被告小李赔偿三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来源:人民法院报·3版 | 记者:郭燕 | 通讯员 倪贤锋)http://t.cn/AX5flDJn